来源 :中新经纬2023-02-03
2月3日,深交所向荣联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该公司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说明立案调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据了解,近日,荣联科技披露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外,荣联科技披露《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经查,公司于2019年、2021年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合计转账2956万元、1542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对此,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对三方面事项进行核查说明。
一是2021年1月16日,荣联科技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说明立案调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影响。请公司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是2022年12月31日,荣联科技披露《关于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直接持有荣联科技股份比例为8.06%,享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0.93%。深交所要求荣联科技结合山东经达与王东辉、吴敏前期签订《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内容,补充说明立案调查对荣联科技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影响。请公司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是要求荣联科技补充说明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用期限、归还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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