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财经2021-06-23
投资者针对A股上市公司融钰集团(002622)的民事证券维权仅剩最后半年的时间了。《投资快报》记者从维权律师处获悉,该案件此前已经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并已经被选为“示范案例”。事实上,针对该公司索赔的诉讼时效将在12月底截止,留给股民的时间仅剩最后半年。
“假央企”门引发的一纸罚单
时间回朔至2018年8月11日,融钰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吉调查字2018016号)。数月后的2018年12月29日,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出炉,融钰集团再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监管机构查明, 2018年7月11日,融钰集团发布《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披露“《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的6至12个月期限内,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融钰集团投资入股”、“双方建立资本纽带,打造央民创新合作平台”、“融钰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上述《公告》没有披露中核国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也没有披露中核国财与中核集团之间的关系,在未明确中核国财是否为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的情况下,披露融钰集团与中核国财的合作为“打造央民合作新平台”。
《公告》披露后,引发媒体质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2018年7月31日,融钰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中核国财的控股股东是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国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核国财。上述三家公司互为全资控股,中核国财与中核集团间不存在产权及控制关系。
监管机构认定,融钰集团2018年7月11日《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与事实存在较大差异,具有较大的误导性,足以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误导。监管机构责令融钰集团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股民维权入选“示范案例”
融钰集团充满误导性的“谎言”被戳穿,也让公司股价大受伤害。2018年7月12日,融钰集团发布《公告》后股价大涨9.93%,当日收盘价为4.23元/股。而8月6日融钰集团宣布中止战略合作,当日股价又大跌5.51%。在公布证监会调查通知后,公司股价在8月13日再次下跌9.92%。一个多月时间里,融钰集团的股价下跌幅度已逾30%。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随着一纸罚单落地,相关受损股民向融钰集团发起证券索赔之诉。
2020年8月24日下午,长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投资者高某与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据悉,这是首个进入到开庭审理程序的索赔案,该案已被长春中院选为示范案例。
这些股民需把握最后半年时间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股民向融钰集团发起证券索赔的时效也在慢慢缩短。维权律师表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买入融钰集团股票(002622),并且在2018年7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可发起索赔。
《投资快报》记者提醒,符合上述条件的股民需要在2021年12月29日前,前往法院索赔,如果算上准备相关材料的时间,诉讼时效已经不足半年。
公开资料显示,5月17日晚间,融钰集团发布公告称,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布局大健康领域,打造医疗服务新板块,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德伦医疗51%至70%股权(尚未最终确定股权比例)。公告发布后,融钰集团受资本市场关注程度大幅度上升,市值也水涨船高。业内人士表示,公司收获利好消息,对股民索赔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