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3-07-12
7月12日,哈尔斯(002615)公告显示,
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杭州旻大科创有限公司、宁波天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氮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原创潮牌NONOO品牌的运营主体。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元,持有浙江氮氧51%股权。
为加强对浙江氮氧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公司对自主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杭州旻大、宁波天犇持有的浙江氮氧合计49%股权,交易对价为2597万元。为保障上述股权交割的顺利进行,公司同意对杭州旻大、宁波天犇分别质押给公司的浙江氮氧21.91%、7.43%股权进行解除质押,并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本次收购将使用自有资金。交易完成后,浙江氮氧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值定价,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3〕460号《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浙江氮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3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浙江氮氧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5519万元。
鉴于杭州旻大、宁波天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获得相关批准。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交易关联方的其他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哈尔斯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从事多种不同材质的杯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