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间,东方精工(002611)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东方精工表示,若业绩考核达标,公司将以1元/股的价格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65万股股票,预留66.25万股将以同样的价格授予后续确定的激励对象。
值得关注的是,投资者对该股权激励计划并不“买账”,并质疑东方精工股票授予价格过低、考核标准过于宽松,对二级市场投资者不公平。此外,东方精工并非首次将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定为1元/股,更是引发部分投资者心生不满。
近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低价授予频频引发舆论关注,甚至引发交易所关注。那么,从人才激励的初衷、监管范式、投资者关切等方面而言,上市公司又该如何权衡?
“1元购”、“考核指标过于宽松”再引争议
据东方精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该次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而据东方精工最新《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回购股份的成本价大概在5元/股-6.3元/股之间。
东方精工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即1元/股约为成本价的15.87%-20%。截至2022年3月1日,公司收盘价为5.21元/股,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约为该收盘价的19.19%。
近半年来,东方精工股价区间为4.91元/股-7.31元/股,1元/股的授予价格远低于近半年最低价的50%。
此外,就业绩考核标准而言,东方精工设定以2020-2021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30%。换言之,公司未来三年净利润年增长率约为10%。
另东方精工表示,个人层面,公司拟将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和 D 四个等级,只要激励对象排在前三档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均可100%解除限售。换言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以C等为线分为两档,C等以下什么都拿不到,C等以上不分级都可100%解除限售。
对于该1元股权激励与稍显宽松的业绩考核标准,部分投资者表露出愤怒情绪,纷纷在股吧等平台表示该方案对中小股东不公平,甚至部分投资者相约“举报”、在相应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而公开资料显示,这并非东方精工第一次推行1元股权激励。2020年3月,东方精工曾公布《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设定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同为1元/股,且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量合计达2700万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八倍多。
在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东方精工设定以2018年和2019年经调整的净利润的平均数为业绩考核基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0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35%、50%,相对较高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现该计划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次通过,处于正常推进状态。
员工、股东、监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权衡?
近年来,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股权激励相关的争议也越来越多。一般情况下,争议的焦点大多集中于“授予价格过低”、“考核标准过于宽松”两种情况及其衍生情况,质疑的方向则集中于对二级投资者不公及涉嫌利益输送等。
实际上,从监管的角度而言,对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相关规则既有指导定价,亦不排斥自主定价,只是需要聘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对业绩考核标准,则仅有原则性阐述及参考指标。
换言之,只要程序合规,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监管相对宽松,上市公司独立发挥的空间较大。
但如果上市公司太“过分”、股权激励计划明显不合常理,或引发的争议太过强烈,大多数情况下,交易所会对上市公司发出关注函。然而又因规则相对宽松,决定权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掌握在上市公司的手中。
因此,除去迫于监管与舆情压力,上市公司主动选择修订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外,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与制定实际是一个公司治理问题。
一项股权激励计划要获得通过,至少要经过员工内部、董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几道关卡。其中,董事会、股东大会都是必须要通过的环节。
在公司权力分配不均等、股东投票参与度不高的情况下,合规条件下,权力更大的一方掌握主导权。因此,如果股东珍视自己的利益,且对上市公司相关议案有不同看法,就应该把握住应有的权利,使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
当然,我们依然呼吁上市公司关注各方关切,在员工激励、投资者利益、公司长远发展之中找到合适的平衡点,尽可能做到兼顾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