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08-24
深交所8月24日公告,对中公教育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中公教育董事长李永新、董事兼总经理王振东、董事石磊、财务总监罗雪、董事会秘书桂红植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19年至2020年,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公”)、辽宁中成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置地”)与北京创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创晟”)共计签订7份各地分校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合同价款合计4.04亿元,其中2019年合同价款合计1.62亿元,2020年合同价款合计2.42亿元。2019年7月、2020年2月,北京中公先后与上海贝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丁”)、吉安市井开区理享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理享学”)签订协议,约定由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为中公教育学员提供教育消费贷款,北京中公在收到教育消费贷款后向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支付服务费。其中2019年北京中公共计支付服务费3458.80万元,2020年共计支付服务费2.11亿元。2020年1月,北京中公与辽宁瀚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瀚辉”)合作开发辽宁未来学习城项目,北京中公于2020年1月17日向辽宁瀚辉转入建设施工款2亿元。2020年2月26日,公司公告将使用自有资金3.83亿元购买陕西冠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冠诚”)持有的冠诚·九鼎国际1号楼资产。
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陕西冠诚实质上受公司董事石磊直接控制,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中公、中成置地与关联方北京创晟、上海贝丁、吉安理享学、辽宁瀚辉、陕西冠诚之间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共计12.32亿元,其中2019年、2020年分别为1.96亿元、10.3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和30.19%。公司就上述事项均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
公司财务总监罗雪分管财务部门,知悉所管理部门财务人员为石磊从事关联交易提供便利,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桂红植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