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1-13
时隔大半年,金禾实业的越洋“官司”有了初步定论。
1月13日晚间,金禾实业(002597.SZ)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文件,初步裁定公司生产的甜味剂产品安赛蜜没有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因为公司没有侵害Celanese任何一项应受法律保护的专利权。
据悉,2021年4月14日,金禾实业曾披露《关于涉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事项的公告》,Celanese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公司及子公司美国金禾等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高甜度甜味剂、制备方法及其下游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进行调查。该次337调查涉及的产品为金禾实业生产的甜味剂产品安赛蜜。
对此,金禾实业称,本次337调查及应诉期间,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金禾实业专注于食品添加剂、大宗化学品、医药中间体、功能性化工品及中间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于食品饮料、日用消费、医药健康、农业环保及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客户。目前,公司安赛蜜、三氯蔗糖和麦芽酚等产品的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球范围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Celanese并非首次向金禾实业提起337调查。2016年11月,Celanese已就安赛蜜在出口至美国之后的销售、生产方法以及含有该甜味剂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事项申请过337调查,通过公司积极应诉,Celanese于2017年3月主动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撤诉并申请终结本案的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