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5-07
万安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所持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已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本次债券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择机分期或部分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公司承诺将根据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