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09
金融界9月9日消息,万安科技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这些协议,公司将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来自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10,999,896.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