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1-1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已取得光大烟台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存在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