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6-07
*ST围海6月7日公告,公司于6月6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ST围海于裁决作出之日起15内向分别向第一申请人仲成荣、第二申请人汤雷支付股份转让款22240.237万元、859.111万元,并支付鉴定费用人民币26.63元,向仲成荣、汤雷支付仲裁费人民币1347884元。本期(2022年半年度)预计减少利润总额约161.42万元。
据悉,2017年仲成荣、汤雷与公司签订关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千年”)之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收购上海千年应达业绩指标的先决条件。约定的股份转让条件已成就,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但公司违约并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