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4-04-28
4月24日晚间,未名医药(002581)公告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表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未名医药及相关当事人面临纪律处分,源于公司信披涉嫌违法违规。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显示,未名医药信披主要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等两方面问题。
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未名集团为未名医药控股股东,王和平为未名医药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名集团持有未名博思68.75%的股份,持有长春未名85%的股份。期间,未名医药与上述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95408.32万元。而未名医药在2018年中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中报中,未披露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不晚于2022年5月14日,未名医药在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与厦门未名、杭州强新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杭州强新以288485万元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以获得厦门未名34%股权。该协议的成交金额占未名医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8%。而协议签订后,厦门未名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股东信息工商登记变更。由于增资协议属于未名医药订立的重要合同,厦门未名变更工商登记属于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但未名医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事实上,深交所关注函显示的未名医药信披问题,正是公司4月24日当晚披露的另一份公告中,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所指出的公司涉嫌违法事实。“预罚单”显示,山东证监局拟决定责令未名医药改正,并警告、罚款310万元,拟对时任董事长潘爱华等10名相关责任人警告和分别罚款5万元至240万元不等。同时,拟对潘爱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其他责任人中的时任董事罗德顺、杨晓敏则拟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未名医药上述“预罚单”一旦落实,相关受损投资者有望依法向公司索赔: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11月23日期间购买过未名医药股票,且在2023年11月23日当天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这些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预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未名医药今年2月中旬曾公告公司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司创始人、前董事长潘爱华一审被判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法院判决追缴杭州强新非法占有的厦门未名34%股权并返还给公司,并责令潘爱华对厦门未名返还1275万元。记者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