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4-04-15
德力股份(002571.SZH)日前披露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德力股份表示,自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德力股份2023年8月5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制造基地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17,585,210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施卫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124,159,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7,585,210股(含本数),若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则本次发行完成之后,施卫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稀释为24.40%,仍不影响施卫东的控制地位。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据德力股份2023年年报,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9亿元,同比增长1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50.94万元,上年同期为-1.1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22.28万元,上年同期为-6114.2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亿元,同比增长159.13%。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省德力玻璃器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9195.0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31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