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4-06-01
6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步森”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主ST步森详细说明李晓玲担任ST步森财务总监不到半年就辞职的具体原因,任职期间能否独立履职,是否与管理层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发生重大分歧,是否发现ST步森在内部治理、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是否无法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真实、准确、完整等。
关注函称,2024年5月31日晚,ST步森披露《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称ST步森财务总监李晓玲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ST步森任何职务,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暂由ST步森董事、副总经理艾绍远代行财务总监职责。2024年1月9日,ST步森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显示,ST步森自2024年1月5日起聘任李晓玲为财务总监。
2024年5月20日,深交所向ST步森发出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20号)。2024年5月27日,ST步森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称延期至2024年6月4日前回复年报问询函。
深交所对前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ST步森及李晓玲就下列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详细说明李晓玲担任ST步森财务总监不到半年就辞职的具体原因,任职期间能否独立履职,是否与管理层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发生重大分歧,是否发现ST步森在内部治理、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是否无法保证年报问询函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2.结合艾绍远的专业背景、任职履历等情况,详细说明艾绍远是否具有代行财务总监的履职能力,是否能够确保履职的独立性,能否确保ST步森财务内控的有效性,能否保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