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15
ST步森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雅珠女士及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的共同告知,双方于2024年5月15日与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华智远”)签署《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本次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甲方王雅珠和乙方东方恒正将其合计持有的步森股份39,1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9%)股份无条件、全权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受托方财华智远实际控制的新设有限合伙企业行使。该协议自2024年5月15日签署生效,期限为90天。如需要延长意向协议期限,须经各方同意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