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0-12
兄弟科技10月1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2)浙04民终2334号《民事判决书》,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5月,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就与中华化工的盈余分配纠纷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6月,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2021)浙0402民初3880号《民事判决书》,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华化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兄弟科技盈余分配款3342.68万元及利息损失。2022年7月,公司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中华化工因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不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21)浙0402民初3880号民事判决,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