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4-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18日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在与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惠州春兴需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合计3026.45万元及后续逾期利息。公司表示,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惠州春兴拟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最终对2025年度净利润的影响以判决、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惠州春兴及春兴精工提起的诉讼,相关诉讼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根据最新一审判决结果,惠州春兴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727.54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271.89万元,并以2727.5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的标准支付自2025年8月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惠州春兴需支付律师费8万元。此外,案件受理费19.24万元中的19万元及公告费200元由惠州春兴负担。法院同时驳回了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春兴精工指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结果及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惠州春兴拟计提预计负债3067.38万元,该金额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但具体影响需以最终判决、执行结果及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判决书,春兴精工无需对惠州春兴本次诉讼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还披露,惠州春兴2023年、2024年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2%、0.00%;同期净利润占公司整体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38%、4.60%。公司表示,惠州春兴本次诉讼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整体业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诉讼阶段 |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 子公司当事人地位 | 被告 |
| 涉案总金额(含货款、违约金、律师费) | 3026.45万元及后续逾期利息 |
| 拟计提预计负债 | 3067.38万元 |
| 春兴精工责任认定 | 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惠州春兴2023年营收占比 | 0.02% |
| 惠州春兴2024年营收占比 | 0.00% |
| 惠州春兴2023年净利润占比 | 5.38% |
| 惠州春兴2024年净利润占比 | 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