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5
春兴精工公告,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惠州春兴支付货款3780万元、律师费20万元及担保费2.6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与保全费等。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惠州春兴拟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影响待最终确认。公司称该诉讼未对整体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