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08-17
近日,证监会对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002534,股吧)”)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5月,杭锅股份发布公告,拟发可转债募集资金11.10亿元,计划用于新能源科技制造产业基地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杭锅股份主要产品为余热锅炉、清洁环保能源装备,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粉尘废气、废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应用于能耗较高、环境污染相对严重的行业。反馈意见指出,募投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及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需披露。
此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建筑工程费4.45亿元,2021年3月杭锅股份将西子智慧产业园等对外出租,增加投资性房地产10亿元,则建筑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与投资性房地产有什么区别,在大额固定资产用于出租的情况下再次募投用于建筑工程的原因需进一步说明。
杭锅股份子公司杭锅通用在自有土地上新建7处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且持有多处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及住宅,杭锅股份关联方陈夏鑫控制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证监会问询其是否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杭锅股份及其子公司曾因“继续使用未经检测的特种设备”、“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等事由受到行政处罚;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合同纠纷、澄星热电合同纠纷。证监会关注其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公告,2021年3月,杭锅股份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截至3月末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2.43亿元,杭锅股份应结合理财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2018年,因杭锅股份子公司江西乐浩出现经营困难全面停产,对相关生产经营用资产组计提了3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72亿元。截至2020年末,除江西乐浩外,尚存在4家控股子公司净资产为负。证监会要求说明以上是否计提了充分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除以上事项外,证监会还关注到,杭锅股份财务方面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增长金额远高于同期现金流和应收账款金额;毛利率大幅波动;存货账面余额约10亿元;最近三年分红比例高,其中2019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归母净利润的112.89%,在高比例分红的情况下又募集资金补充资本缺口和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需进一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