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股票索赔娄霄云律师2024-05-05
2024年4月30日,英飞拓针对12月28日深圳证监局指出的“2019年至2020年部分收入核算与业务基础不匹配,2020年部分应收账款虚构收回,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对2019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但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重大,对2023年初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金额为-6976万元,由于无法完成对差错更正的所涉事项的鉴证工作,故无法对会计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直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这一结论直接引发英飞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时,2023年度审计报告首次对公司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应收账款发表保留意见,直接指出管理层未提供与上述往来余额及坏账准备相关的充分资料,因此,审计机构无法对上述往来余额的性质及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公司以6.4亿的对价收购新普互联100%股权,2016年到2018年新普互联累计实现的考核净利润为2.08亿元,完成了三年累计实现考核净利润1.99亿元的业绩承诺,承诺完成率为104.74%,不需补偿。
但是截止2023年12月31日,新普互联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9571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39771.37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1650.75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402.40万元。新普互联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引发的坏账损失早已超过了业绩对赌期的利润总和。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英飞拓涉及9.6亿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34亿,无法回收背后是否涉及对前期业绩的财务洗澡?综合保留意见和差错更正的因素,凡是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29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英飞拓试图挂牌转让新普互联100%股权,根据竞价结果,交易对方确定为为之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2174.70万元。但是2024年1月18日该项交易却又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