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5-06-04
irm1861327问浙江众成(002522)公司回复据陈大魁先生转让给常德城发的股份交易不存在私底下第二套价格的情况,其以往历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存在折价现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常德城发存在一定的溢价,均是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按市场化原则交易的结果,转让给国家就溢价,转让给私人就是折价?这是什么道理???再者,常德城发原董事长周,在入主众成后不久就被双规,难道这是巧合吗?
2025-05-31 08:27:50
浙江众成答irm186132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陈大魁先生转让给常德城发的股份交易不存在私底下第二套价格的情况,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及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常德城发的股份交易均合法合规。据了解,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上市公司控股权和普通的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存在一定的区别,其是溢价还是折价均是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按市场化原则交易的结果,也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市场现象和行为,与转让对象性质是国资还是民企或个人没有相关性。另外,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对于常德城发原董事长被双规的具体详细情况并不清楚,但经相关权威部门的调查证实,该事项与公司及原控股股东转让股权事项没有关系。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2025-06-04 20: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