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4-09-02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保荐代表人为陈晨和赵江宁,现场检查人员包括陈晨、应怀涵、金泽、吴春晓、李宇昊。检查对应期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6月30日,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资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核查相关承诺说明函;查阅公司股东名册;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检查结果显示,金字火腿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得到有效执行,三会会议记录完整,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公司董监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合规,审计委员会按规定召开会议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按规定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内容完整,已披露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对外担保审议程序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被担保方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
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不存在明显异常。公司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大额资金往来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