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3-24
涪陵榨菜(SZ 002507)3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