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24
协鑫集成公告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上述担保在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94.9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8.1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57.39%。其中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1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3.73%。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