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2-11-24
中新经纬11月24日电 ST弘高24日晚间公告称,因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未按规定履职等问题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ST弘高称,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03号(《决定书》)。经查,ST弘高存在以下问题:
1、治理制度体系陈旧未及时更新。
公司治理制度未根据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废止情况及时更新,部分条款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2、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未按规定履职。
《公司章程》对设立审计委员会未做强制要求,且审计委员会未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未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3、未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管控。
公司向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取得的结算资料中,多个项目结算日期为以前年度。另外,部分项目已于以前年度结算,但公司未能及时获取结算资料。公司对工程项目管控不力,影响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列报及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北京证监局称,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号)第六条、三十条、一百零七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ST弘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室内装饰业务,包括装饰设计和装饰工程两个板块,公司承接的项目涵盖高档酒店、高档写字楼、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多种业态类型。
二级市场上,ST弘高收涨0.64%,股价报1.57元,市值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