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纺织网2022-05-11
搜于特(002503) 5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了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搜于特集团诉万军股权转让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粤1971民初2549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万军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16000000元及违约金2204931.5元;
2、原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万军持有的常州时间胶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58.5408%股权在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后所得款项在16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搜于特集团诉万军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继续利用法律手段及其他合法途径,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