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7-26
ST鼎龙7月26日公告,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子公司2021年度存货金额及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金额等信息不准确,导致2021年度存货金额、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安全生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相关科目不准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