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9-18
9月18日消息,利源股份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吉 04 民初 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 101.51万元待本裁定书生效后,予以退还。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4 件,涉及金额累计为 342.08 万元。目前,原告未来是否提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案件涉及事项为公司重整前的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