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同壁财经2023-11-02
11月2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山证红利,基金扩位简称:山证红利ETF,基金代码:515570)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事由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该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3年11月13日,并于2023年11月14日进入清算程序。
根据《基金合同》“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0月31日日终,该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的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将按规定申请办理该基金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
该基金自2023年11月1日开始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前,该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运作。2023年11月13日为该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3年11月14日起,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且自该日起,该基金停牌直至终止上市。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据了解,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月17日,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