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同壁财经2023-03-08
3月8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山证红利,基金扩位简称:山证红利ETF,基金代码:515570)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30、3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该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3年3月6日,该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5000万元,特此提示。
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