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3-08-31
智通财经APP讯,辉丰股份(002496.SZ)公告,公司子公司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收储方)就土地所有权等收储相关事宜达成收储协议,乙方自愿将位于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厂房、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转让给甲方。甲方以人民币1.42亿元的价格收储上述资产。乙方在本协议订立前为拆除设备、处置危废、环境治理等所借(所欠)甲方的款项相互冲抵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收储补偿款为1.25亿元,收储款分三年付清。第一年支付3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