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2021-11-02
ST辉丰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三季报,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5亿,同比下降30.2%;实现归母净利润5.3亿,同比增长255.5%;每股收益为0.35元。
此前ST辉丰曾因信披违规受到证监会处罚,从而引发股民索赔诉讼,今年7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ST辉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根据一审判决,ST辉丰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许某等224人损失总计8719.92万元。目前公司已经提起上诉,二审即将开庭。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一审判决内容,投资者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ST辉丰,并在2018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yeah.net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ST辉丰的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12月,仅剩一年左右,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受损股民可通过网站股民索赔宝及时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