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沙特阿美的IPO世界瞩目(资料图:LM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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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消息震撼国内石化业界!
近日,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有荣盛石化的内幕交易。
决定书显示,荣盛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时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荣盛控股总裁办副主任4人内幕交易荣盛石化股票,最终都受到重罚,合计罚款超千万元。
回溯时间节点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2022年,沙特阿美开始与荣盛控股商谈收购荣盛石化股份。2022年6月2日,沙特阿美副总裁卡某尼与荣盛控股董事长李某荣举行视频会议。会上沙特阿美方提出收购荣盛石化部分股票的初步意向,并提议双方就此签订备忘录或框架性文件。2022年8月,双方以视频方式签订《谅解备忘录》。
2022年12月7日,荣盛控股副董事长项某炯、法务部总监陆某洁等人与沙特阿美并购团队在新加坡圣淘沙酒店会面,双方就交易条款初步协商。
2023年1月4日,项某炯组建“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群成员包括陆某洁、荣盛控股财务总监陶某乔、荣盛石化董事会秘书全某英。1月5日,项某炯要求全某英咨询落实信息披露及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批程序,要求陶某乔咨询落实接收境外资金事宜。
2023年1月24日、2月14日,项某炯先后两次前往新加坡与沙特阿美方会谈,确定了原油、化学品及股份买卖等一揽子战略合作方向及协议条款。2023年2月28日,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付款流程,参会人员有陆某洁、陶某乔、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某丽等。
2023年3月23日,荣盛控股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了关于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交易的一揽子协议。同日,荣盛石化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将于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
2023年3月27日16:54,荣盛石化发布《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称,荣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荣盛石化10%加一股股份以24.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ramco Overseas Company B.V.(沙特阿美是其唯一股东)。
证监会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王仙鹏和时任荣盛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卫军被认定存在内幕交易。
2023年1月4日,全卫英就已经是“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的群成员之一,她不晚于2023年1月4日知晓内幕信息。王仙鹏与全某英自2015年起认识,经常吃饭、聊天,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话联络,而全卫军则是全卫英的哥哥,两人住在同一小区,见面接触较多,彼此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频繁。
在沙特阿美入股荣盛石化的消息披露出来之前,王仙鹏和全卫军分别利用自己或亲人的账号买入荣盛石化的股票,并在相关消息公告后卖出,分别获利162万元和131万元。
证监会认定,他们的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且无正当理由或正当信息来源,因此对他们进行了处罚。而对于证监会的处罚,这两人也均未进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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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中国证监会认定,相关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4人齐遭重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没收全卫军违法所得131.56万元,并处于394.7万元罚款。
二、没收王仙鹏违法所得162万元,并处以486.2万元罚款。
三、没收周文丽违法所得31万元,并处于120万元罚款。
四、责令吴妙琴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15万股荣盛石化股票,没收违法所得31.5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