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1-13
1月13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2020—2021年度存在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秘书全卫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十八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