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4-02-22
润邦股份2月2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春山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王春山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经查,2020年3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3.36%的股权,王春山作为交易对方手之一,对中油环保2019至2022年净利润作出承诺,2021年4月19日经双方协商将业绩承诺最终变更为2019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亿元、0.5亿元、1.6亿元、1.9亿元、2.18亿元。经审计,中油环保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61.57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62.6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截至目前,约定的业绩补偿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王春山未按照约定履行全部的业绩补偿承诺。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所述的交易对方超期未履行业绩补偿协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