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06-23
富春环保公告披露,2021年3月22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签署的《工业企业拆除补偿协议》,新材料公司可获得拆迁补偿款107,595,840.00元。2021年6月22日,新材料公司收到第二笔拆迁补偿款32,278,752.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材料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64,557,504.00元,尚有43,038,336.00元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