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文强律师2022-04-12
中超控股简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超控股,股票代码:002471)为A股上市企业,自2010年9月上市后,先后通过并购重组、出资设立等形式,逐步发展成为涉及电线电缆及上下游产业、核电军工装备等领域的集团化管理企业。
公司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中超控股未依法披露控制权转让进展情况
二、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情况
(一)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担保诉讼情况
(二)中超控股未依法及时披露控制权转让纠纷诉讼情况
三、中超控股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中超控股暂定索赔条件:在2018年8月11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且2021年11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