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市场红周刊2021-11-26
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11月23日,中超控股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杨飞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合计增持不低于0.5%且不超过1%(即不低于634万股且不超过1,268万股)的公司股份。
公告显示,中超控股实际控制人杨飞持有公司8,608,749股股票,其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20,444,030 股股票,共计持有公司18.06%股份。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控制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的信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实控人看好公司发展,进而增持股票,但投资者是否买账尚不得而知。相比较实控人增持中超控股股票的消息,部分投资者更关注的是近期的一则利空消息——11月22日,中超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杨飞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11月23日,中超控股跳空跌停,11月24日短暂休整后,11月25日中超控股上涨接近5%,然而好景不长,11月26日中超控股冲高回落,日内跌幅超过4%。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中超控股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1年11月22日收盘时持有中超控股,并在2021年11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立案调查之前,中超控股曾在本月初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函内容显示,公司10月30日披露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长峰电缆”拟向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转让部分闲置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转让资产价值及补偿费合计12282.51万元。深交所要求中超控股补充说明闲置资产的明细、账面原值、净值、涉及的债务情况等,闲置资产的来源和此前的使用状态、闲置起始时间和闲置的主要原因,出售前述资产对长峰电缆日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影响,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同时,要求公司明确相关资产权属是否清晰、产权证书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设定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相关软件显示,中超控股前身为2005年建成投产的中超电缆。自2010年9月上市后,先后通过并购重组、出资设立等形式,逐步发展成为涉及电线电缆及上下游产业、核电军工装备等领域的集团化管理企业。2015年8月由“中超电缆”更名为“中超控股”,同时成立新的中超电缆。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中超控股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证监会对中超控股的立案调查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