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12-07
2021年12月6日晚间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众应(维权),002464)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ST众应维权入口)
*ST众应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此次被立案调查的细节,公告中并未透露。但此前*ST众应收就到过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主要内容为:2020年8月30日,*ST众应董事长李化亮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订两份《保证合同》,为徐州立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城县悦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城县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李化亮的合同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同日,*ST众应董事长李化亮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订《确认担保协议》,为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担保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的合同金额共计约7000万元本金。*ST众应未对上述担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浙江监管局最终对*ST众应及李化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由于此前*ST众应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ST众应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010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众应互联市国内领先的具有国际互联网游戏品牌的公司,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昆山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一旦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在2021年12月7日之前买入*ST众应(002464)的股票,并且在2021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维权。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齐程军律师,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律师,从事投资维权工作超8年。代理百余家上市公司近万件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