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2024-07-09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获悉,日前,锂业巨头赣锋锂业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称处罚书)。处罚书写道,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ST江特”股票,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283.92元,并处以3315851.76元罚款。赣锋锂业董事长、时任总裁李良彬以及时任董秘欧阳明均被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20万元的罚款。
处罚书显示,2020年,江特电机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2020年7月4日,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与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数量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次日,江特电机公开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根据《证券法》规定,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在依法公开前为内幕信息,根据该内幕消息的形成时间以及公开时间,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2020年8月13日。
不过,在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股票15677700股,买入金额26483753.18元;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05.00元,获利1105283.92元。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处罚书表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赣锋锂业表示,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赣锋锂业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后,李良彬、欧阳明二人职务已经作出调整。其中,李良彬不再兼任总裁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顾问。欧阳明则是结束了董秘任职,继续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一职。
业绩数据显示,2023年赣锋锂业实现营业收入329.72亿元,同比下降21.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7亿元,同比下降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