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之光网2023-08-30
8月29日,国星光电发布官微,正式宣布其品牌维权案获一审胜诉。
官微原文显示: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诉深圳市昇科光电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国星光电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当庭宣判国星光电胜诉。法院判决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国星光电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并连续30日在主流报刊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对国星光电造成的不良影响。


△图源:国星光电官微
国星光电成立于1969年,专业从事研发、生产、销售LED及LED应用产品,是国内最早生产LED的企业之一,也是首家以LED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
据悉,此次案件被告擅自注册含有“国星光电”的企业名称,并在其官方网站使用与“国星光电”构成近似的标识,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与国星光电存在某种特定关系,因此被告行为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国星光电表示,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了商品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国星光电品牌价值,还可能因为不正当竞争企业缺乏品牌约束而带来质量问题,导致其他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此次国星光电品牌维权成功,不仅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决捍卫,是以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立足市场的坚定不移,同时也为行业提供有效示范,拿起法律武器向不正当竞争行为说“不”,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品牌维权之路任重道远,尽管如此,各大照企品牌对于侵权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态度。
今年7月,灯具行业知名企业雅江光电发布一则打假捷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琼民终161号),驳回明凯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维持原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内容,认定明凯公司侵犯了雅江光电“”商标专用权,同时认定构成使用对雅江光电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赔雅江光电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470000元。至此,历时4年之久的雅江光电维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图源:雅江光电官网
对此,雅江光电表示,对于市场上的假冒其品牌灯具行为,对于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将坚决打击,绝不姑息。虽然本次维权道路依然漫长艰辛,但雅江光电始终不屈不就、坚定不移,最终成功维护了品牌与消费者的权益。
俯瞰整个照明行业,仍旧有不少照企走在品牌维权打假之路上。例如欧普照明、西顿照明、华艺照明、飞利浦、木林森、公牛等等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均受到了不同程度“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困扰。对于这类仿冒侵权行为,各大照企也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以坚决捍卫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详情可点击文末链接查看)
在知识产权经济时代,创新与保护同样重要。打击仿冒侵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仅是对照明企业本身的考验,更需要结合经销商、消费者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和维护,营造出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共同促进行业高质量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