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3-01
龙星化工公告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近日与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