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3-05-06
5月4日晚间,誉衡药业披露其收到了2022年年报问询函。公告显示,上述年报问询函问询内容涉及公司净利润、销售费用、职工薪酬、货币资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股权投资、营业成本构成等7个方面,共21个问题。
或受此消息影响,截至5月5日收盘,誉衡药业股价下跌1.71%,报收2.3元/股。
对此,誉衡药业董事会秘书刘月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在推进回复关注函相关工作。鉴于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具体信息需关注后续公告。
重点关注
利益输送问题
誉衡药业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31.08亿元,同比下降1.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3.04亿元。至此,公司已连续四年亏损。
上述年报问询函提出,截至2022年年报报告期末,誉衡药业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0.34亿元,超过实收股本金额的三分之一。对此,监管要求该公司结合行业状况、主营业务发展、毛利率变化以及利润表主要项目等,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在费用方面,年报显示,去年誉衡药业的销售人员为2039人,较上年同期减少1302人。在销售人员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公司去年销售费用达19.25亿元,同比增长5.92%。对此,年报问询函要求誉衡药业结合现有的业务模式、销售政策、销售渠道等情况,说明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此次年报问询函中,监管重点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具体来看,监管要求誉衡药业明确:公司销售费用支付对象中是否涉及公司经销商、关联方或其他利益方;是否存在为他方垫付资金、承担费用等变相利益输送情况;是否存在通过销售费用将款项间接支付给经销商从而实现销售回款的情形。
另外,去年5月份,誉衡药业曾对联营企业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誉衡生物”)进行增资2亿元。但根据年报显示,由于誉衡生物销售不及预期,开发支出出现减值等原因,公司报告期内对誉衡生物权益法核算产生2.45亿元投资损失。
监管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增资款是否真实投入誉衡生物,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另外,监管还要求誉衡药业明确,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压货”的方式增加收入、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应
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近年来,誉衡药业经历了大额商誉减值、实控人所持股票被拍卖等颇多波折。
早在2019年,该公司就曾因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拓、南京万川、普德药业等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于当年进行一次性计提商誉减值26.15亿元,因此造成公司当年亏损26.62亿元。自此之后,誉衡药业一直未能扭亏为盈。
另外,去年11月份,该公司控股股东誉衡集团因涉及债务违约,被哈尔滨中院裁定终止誉衡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誉衡集团破产。今年1月份,誉衡集团的重整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誉衡集团持有的誉衡药业全部股票,致誉衡药业陷入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彼时,誉衡药业曾公开表示,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将继续与股东保持分离,公司控股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公司独立、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受到影响。公司经营正常,管理团队稳定。而此次,刘月寅亦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