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12-03
12月3日,*ST太安发布公告称,12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ST太安子公司广东康爱多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并且*ST太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告知书》显示,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太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并对实控人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018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今年9月15日,*ST太安及董事长柯少彬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2月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ST太安子公司康爱多通过少结转成本、少记费用等方式虚增存货、利润,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存货6480万元、1.41亿元、1.15亿元、1.03亿元。
《告知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ST太安及其子公司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通过虚增药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虚增收入、利润,2018年至2020年各年度分别虚增收入261万元、1008万元、500万元。
通过上述方式,*ST太安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分别虚增利润6600万元、1.44亿元、1.16亿元、1.03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0.08%、115.79%、304.72%、12.25%。
《告知书》还显示,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ST太安及其子公司通过预付设备采购款、预付药品采购款、支付林下参采购款等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6485万元、2.05亿元、2.77亿元、2.69亿元、1.61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22%、3.80%、5.10%、5.87%、3.61%。
《告知书》称,柯少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是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柯少彬作为太安堂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相关人员实施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ST太安及相关当事人被行政处罚
《告知书》显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太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20万元罚款;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00万元罚款。
此外,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焦宝元、柯少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宋秀清、谢成松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2021年和2022年,*ST太安分别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和2022年,*ST太安陷入大幅亏损,两年累计亏损超1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再度亏损2.54亿元。
今年9月26日,*ST太安收到汕头中院的《决定书》,汕头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等事项,并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过,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