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联社2021-11-26
太安堂公告,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收监管函,因其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后未停止卖出公司股份。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3日,其持有的太安堂股份比例由26.17%下降至20.64%,累计变动比例为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