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用益信托网2024-11-26
近日,棕榈股份公告,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被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为3.9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案件已由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同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告披露,诉讼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17年。
公告显示,吉首棕吉向上海信托申请共计4.35亿元的信托贷款,双方于2017年8月22日签订贷款金额为3.5亿元的《上信吉首棕吉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及双方后续陆续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于2018年2月7日签订贷款金额为0.85亿元的《上信吉首棕吉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及双方后续陆续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2017年8月24日、2018年2月7日,棕榈股份、上海信托与案外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及三方陆续签署补充协议。
上述三方约定,上海信托未能按期足额收到《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时,棕榈股份应根据上海信托的书面通知无条件进行差额补足;棕榈股份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债权范围包括融资本金,以及融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主债权的一切费用。
此后的2020年3月19日,上海信托与吉首棕吉还签订了《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
合同约定,吉首棕吉将其在2017年8月30日至2033年2月7日的期间内发生的在其与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签署的《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包括已发生和将发生的)全部权益及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为上海信托《贷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不过,公告显示,在实际履行情况中,吉首棕吉并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
上述信托贷款合同签署后,上海信托分别于2017年8月30日、2018年2月7日分别向吉首棕吉发放了信托贷款3.5亿元、0.85亿元,履行了放款义务,但被告吉首棕吉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公告,基于以上事实,上海信托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宣布上述信托贷款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吉首棕吉立即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要求棕榈股份立即履行差额补足的连带清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信托成立于1981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2016年3月,浦发银行完成向上海信托原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普通股股份购买上海信托股权的交易,成为上海信托的控股股东。上海信托现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浦发银行持有其97.33%的股份。
截至2023年末,上海信托资产总计280.81亿元(合并报表,下同),所有者权益合计247.77亿元。
2023年,上海信托实现营业收入82.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7.10亿元,同比分别大涨66.04%和195.57%。
上海信托202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实现61.85亿元,同步增长19.97倍。其中,股权投资收益实现59.57亿元,超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9.63亿元,占总营收比重为23.69%)成为当年第一大营收支柱,占总营收比重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