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12-29
棕榈股份(SZ002431,股价2.54元,市值46.05亿元)今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有了结果。
12月29日晚,棕榈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棕榈股份持有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时光)44.57%股份,持有广东云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云福)49%股份,而广东云福持有梅州时光45.43%股份。2021年7月初,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梅州时光签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拟以2.02亿元收回梅州市梅江区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当日,梅州时光收到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1亿元补偿款。到2021年底,梅州时光已收回全部补偿款。
2021年8月底,棕榈股份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土地收储事项,但未披露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预期影响。2022年1月,棕榈股份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披露了该土地收储事项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2022年3月18日,棕榈股份披露《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预计土地收储事项影响公司年度利润亏损约1.08亿元。
河南证监局认为,棕榈股份未对上述土地收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当事人询问笔录、相关协议等证据证明。
综合考虑棕榈股份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影响,以及后续披露、配合调查情况,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责令棕榈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事实上,12月26日,棕榈股份也曾对外披露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随后,棕榈股份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12月29日棕榈股份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河南证监局对公司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棕榈股份在公告中称,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涉内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