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2-03-31
3月31日,由于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
据悉,2021 年 3 月 11 日,凯撒文化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凯撒文化使用总额不超过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凯撒文化未及时对上述到期理财产品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 年 3 月 23 日董事会才予以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凯撒文化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被深交所采取出具监管函的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