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2日讯日前,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49号)。4月23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百灵”,002424.SZ)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州百灵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9.02亿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3.28亿元。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02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7.16亿元。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深交所问询函要求贵州百灵以应收账款、承兑汇票(含已贴现未到期)余额,计算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于同行业对比,分析其合理性;补充迁徙率等参数的具体计算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按承兑行补充披露未到期票据余额结构,结合银行信用等级、票据追索继续涉入责任,说明是否应终止确认该类金融工具;上述款项主要欠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按逾期情况披露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结构,说明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评价措施有效性。深交所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询函指出,因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2020年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时,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243号)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但2021年1月至3月,公司实际仍有新增资金占用发生。
对此,深交所问询函要求贵州百灵说明2021年1月至3月,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具体过程、占用形式、归还情况、日最高占用额、占用总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梳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结合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详细说明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的合理性;结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号),补充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领域内控加强情况、失效内控整改情况。
同时,深交所要求贵州百灵结合截至目前的自查情况,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深交所还要求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在2021年审计工作中针对以前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采取的审计程序、新获取的审计证据、认定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合理性、内部控制鉴证意见的恰当性。
贵州百灵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2亿元,同比增长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亿元,同比下降18.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88.79万元,同比增长11.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亿元,同比下降40.32%。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49号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因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你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你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2020年度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时,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243号)及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你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但2021年1月至3月,你公司实际仍有新增资金占用发生。请你公司:
(1)说明2021年1月至3月,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具体过程、占用形式、归还情况、日最高占用额、占用总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梳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被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2)结合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详细说明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的合理性。
(3)结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号),补充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领域内控加强情况、失效内控整改情况。
(4)请你公司结合截至目前的自查情况,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5)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在2021年审计工作中针对以前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采取的审计程序、新获取的审计证据、认定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合理性、内部控制鉴证意见的恰当性。
2、本报告期,你公司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5.2亿元、7.05亿元、11.33亿元,分别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56亿元、0.16亿元、0.34亿元、-0.21亿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明显高于前三季度,但利润为负。请你公司:
(1)分析销售模式、销售内容、销售数量及价格等要素,说明季节波动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结构与前三季度是否存在差异、第四季度收入较高而利润为负的原因。
(2)说明各季度销售收入回款情况,平均回款周期、平均收入确认周期是否存在差异。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重点说明截止性测试的主要情况、核查比例。
3、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40.32%。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66亿元,去年同期为10.3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54.84%,且年末余额中1.46亿元受限。2021年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4.48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情况、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及补充资料、销售回款情况等,补充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2)说明货币资金余额显著下降的原因,分析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补充说明“银行执行资金管控活期存款资金临时使用受限”的具体含义及资金解限情况。
(3)结合公司有息负债规模、长短期债务结构、主要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偿债能力,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2021年内,你公司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产生非经常性损益0.6亿元,占你公司归母净利润1.24亿元的47.98%。但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请你公司:
(1)根据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披露,前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源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该损益来源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请明确上述披露的准确性,说明分类依据及合规性。
(2)补充该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期间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金额、期限与利率等。
(3)说明该资产初始确认、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所依照的会计政策及实际处理,重点说明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过程和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初始购入、后续进展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请律师核查合规性。
(5)量化分析公司经营业绩是否依赖于金融资产、资产处置、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结合上述分析,说明你公司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1年,你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1.12亿元。其中,商业类收入1.62亿元,较去年同期4.72亿元下滑65.61%,西药收入0元,较去年同期2.53亿元下滑100%。2021年,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12.17%,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8.50%。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补充说明你公司的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研发模式等主要经营模式。
(2)说明主要行业、主要产品、主要地区收入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按照销售规模,分层说明你公司客户结构。分析各层级间销售模式(直销、经销)、产品与毛利率、获客方式是否存在差异,合作是否具有持续性,集中度较低的原因。
(4)按照采购规模,分层说明你公司供应商结构。分析各层级间主要采购种类、同类产品价格是否存在差异,供应合作是否具有持续性。
(5)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中是否存在公司及大股东的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你公司2021年研发投入为0.4亿元,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24.72%。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判断依据、资本化的具体会计政策,资本化具体标准是否与同行业惯例保持一致。
(2)说明各类研发模式会计处理方法、研发费用归集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各类其他费用等归集到研发支出中的情形。
(3)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较去年增长较多的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9.02亿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3.28亿元。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4.02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7.16亿元。贴现或背书票据均已终止确认,但如票据到期不获支付,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请你公司:
(1)以应收账款、承兑汇票(含已贴现未到期)余额,计算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并于同行业对比,分析其合理性。
(2)补充迁徙率等参数的具体计算情况、期后回款情况,说明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按承兑行补充披露未到期票据余额结构。结合银行信用等级、票据追索继续涉入责任,说明是否应终止确认该类金融工具。
(4)上述款项主要欠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按逾期情况披露你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结构,说明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评价措施有效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2021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8.6亿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1,508.14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主要存货科目的品类明细数据,并披露库龄表、周转率等数据,分析同比变动原因。
(2)补充说明你公司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存货主要存放地点、仓库基本情况、人员配置等,年末存货盘点情况及程序覆盖比率、减值测试情况及程序覆盖比率。
(3)结合主要存货计价测试的具体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计提比例较低的合理性。
(4)结合主营业务成本结构,说明产品成本的核算流程和方法,主营业务成本的归集、结转是否完整、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单位成本与营业成本中的产品单位成本是否存在明显差异,营业成本变动与存货变动存在背离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1.14亿元,重庆海扶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賾灵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为负,但均未计提减值准备。结合各项资产各期经营情况、盈利预测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测试结果的公允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