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北京商报2021-12-01
12月1日晚间,贵州百灵(002424)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堂药业”)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和仁堂药业生产药品“康妇灵胶囊”时,未严格按照注册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 年修正版)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和仁堂药业系初次违法,并主动召回涉案批次产品,且目前未收到涉案批次产品新增不良反应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时和仁堂药业积极配合调查,符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综上所述,依据《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八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适用减轻行政处罚。
对此,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和仁堂药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后召回的药品“康妇灵囊”238922盒;没收违法所得共计约3206.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