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3-04-18
4月17日晚,*ST必康公告称,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报披露日期将延期至2023年4月29日。
据悉,*ST必康原定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2022年年报,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一季报。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李宗松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李宗松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审计单位就此事项向公司进行询问,并核实有关情况,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增加了程序和内容,公司无法按照原定日期披露公司2022年年报。据此,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为确保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报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ST必康将延期披露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一季报。